自17世紀80年代,美國的達爾加農(Dalgarno)提出協助家庭克服聽覺障礙兒童的早期發展問題至今,世界范圍內的以聽力語言康復為主線的聾兒早期康復教育問題,已從醫學模式向社會生態學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流變,并且越來越多地受到了當代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等各方面潮流的影響。尤其是現代醫學診斷技術、助聽技術和神經認知心理學、心理語言學等諸學科的發展,更為聾兒聽力語言康復的及早實施提供前提條件和技術保障。
十九世紀60年代以來,聾兒的聽力語言康復在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已經得以普及,并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美國一項“父母-嬰兒”方案的研究結果表明,在對父母和嬰兒同時進行訓練的狀況下,保證了該方案的28名3歲前聾兒在家中也能繼續學習,他們的語言能力在追蹤中隨年齡增長而有增加的趨勢。近二十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諸多康復成功的案例也再次證明,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康復越早越好。
聾兒聽力語言康復及早的價值有兩點:
其一,在發展的關鍵期內為聾兒全面康復和發展建立基礎,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康復效果;
其二,利于充分挖掘、利用聾兒個體殘余聽力和語言獲得的可能性。
其實施的要點有三方面,早期發現、早期矯治、早期教育,也有人解釋為早期發現和診斷、早期聽力補償和早期訓練,這就是目前我國對聽力語言障礙幼兒采取的一種干預措施,簡稱為“三早”原則。
事實上,聾兒聽力語言康復教育的本質是對聽力損傷的學前兒童進行特殊的早期教育,這一性質決定了受到來自特殊教育、幼兒教育和早期干預這三種領域觀念的綜合影響。作為這種影響的受體——聾兒及其家庭自然便會成為由此導致的受益主體。“三早”原則、措施的全面貫徹和實施,將會對聾兒及其家庭產生直接的、間接的兩個層面的效益。
(1)直接效益
實施聽力語言康復早期干預的直接效益是指對聾兒個體成長的意義。
其一,在聾兒發展關鍵期內進行基于聽力語言康復為主線的早期康復教育,可以充分挖掘聾兒的殘余聽力,并利用大腦言語中樞尚未完全定勢的條件,減輕聾兒的殘障程度,鞏固或重建聾兒的聽覺概念系統,形成從聽覺途徑接受信息、利用信息和習得語言的能力。這里最重要的是必須及早,在他們的殘余聽力和發音器官久置不用終致萎縮之前進行康復訓練。否則錯過時機,康復效果往往事倍功半。
其二,聾兒的早期干預也是對聾兒進行的早期教育。在他們發展的關鍵期內,給予各種有序的、良好的刺激,使得聾兒個體在獲得聽力語言康復的同時,也獲得了認知、社會性、個性情感、藝術表現和運動技能等各方面的全方位發展。研究表明,聾兒的聽力語言能力與其他方面的發展是互為支柱、相輔相成的。早期康復教育將為聾兒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從而縮減與同齡正常兒童的身心發展差距,使他們充滿發展的自信,而不再是受人憐憫的殘疾者,成為能夠自食其力即將為社會做出創造和貢獻的真正的人。
其三,聽力語言早期教育將為聾兒創設和提供與人交往的機會和權利,促使他們早日“回歸主流”。孤獨寂寞隔絕于正常兒童與成人世界的聾兒,也將有自己的同伴、活動、游戲、學習聽與說的機會和與別人分享交往快樂的權利,這將更加有利于聾兒面對一個正常人的世界,有利于他們及早掌握交往與思維的工具。
(2)間接效益
實施聽力語言康復早期干預的間接效益是指對聾兒家庭的意義。
聾兒的父母常常因為子女的殘疾而導致恐慌或家庭分裂,引起種種心理上的失調,并且承受著極大的精神壓力和物質負擔。但他們看到自己的孩子能聽會說了,而不再是社會及家庭的負擔時,心中又怎能不會重新涌起憧憬幸福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呢?這就是聾兒在接受聽力語言早期干預的同時,而奉獻給家庭的最好禮物。
第一,對聾兒實施早期干預有助于聾兒父母正視自己孩子的殘障問題,充分調動他們先天的愛心和勇氣,在眾多的專家和家長的幫助下,正確教育自己的孩子,擺脫恐慌和被動的羈絆,成為命運的強者和聾兒康復的一股不可阻擋的力量。
第二,聾兒早期康復教育有助于家長減輕精神壓力和物質負擔,為聾兒的成長提供更好的家庭條件。由于聾兒的存在,父母往往因為求醫求藥或需照管孩子而影響工作、影響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無形中降低了,自感社會地位也發生了變化。聾兒康復組織或機構的設立,以及對聾兒的聽力語言康復教育,使家長們看到了希望,聾兒們有所管又有所教,家長從照管孩子事務中獲得解脫,不僅可以正常工作又能獲得正常收入,自我感覺像“正常人”了,無論是在精神還是物質上都是一種重負后的釋放。聾兒家長可以對孩子有更多的物質投資和教育關注,這無疑將對聾兒的康復與發展形成良好的促進作用。